近日,山丹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处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原、被告兄妹五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自行达成一致意见,既化解了矛盾,又延续了亲情,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原、被告五人系同胞兄弟姊妹关系,五人的父母梁某某、赵某某生前拥有土木结构住宅一院。2000年,梁某某离世后,赵某某的四位子女因工作原因无法照料母亲,便商定共同出钱让无固定收入的大姐照顾母亲。2021年,赵某某在其他子女不知情的情况下约请他人代书遗嘱一份,将该院房产留给两个儿子原告梁某3和被告梁某5。2022年,该院房屋因旧城改造被拆迁,拆迁期间赵某某去世,赵某某的大女儿和小儿子分别占有了拆迁安置的两套房屋,原告梁某3得知后,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或折价款。
庭审中,面对双方父亲去世后的遗产法定继承、母亲去世后的遗嘱和遗产拆迁安置协议,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唇枪舌剑,争执不下。法官认为原、被告双方系亲兄弟姊妹,手足亲情弥足珍贵,继续采用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挽回濒临消失的亲情。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互相指责、互不相让,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多次主动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倾听双方心声,并引导当事人通过长辈至亲参与协调和谈,一边向双方普及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边从家庭伦理道德和传统美德层面进行耐心劝说,引导兄弟姊妹五人从亲情、法律、家庭等多方考量化解矛盾。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原告主动申请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