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28日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接受崔锦云因工作变动辞去张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张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