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6日数字报
张掖日报
2025年12月26日
张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知识问答(二)

问: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已拥有一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结清首套房购房贷款。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内可以办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吗?

答:可以。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可申请办理还款方式变更业务;还款方式变更后,等额本金还款的首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60%。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内可以办理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吗?

答:可以。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内可申请办理贷款期限变更业务;缩短期限后的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含共同申请人)月收入的60%;延长贷款期限的,应重新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问: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内可以办理还款账户变更业务吗?

答:可以。贷款期间内,可申请变更原合同约定还款账户,并提供新的符合受托贷款银行划扣要求的还款账户。

问:商业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原商业住房贷款应正常、连续还款12个月以上,且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商转公”贷款,原则上还款银行卡卡号不发生变化;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且权属明晰,无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受限情形。

问: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怎样规定的?

答:自2025年5月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问:缴存人的父母或子女购房的,缴存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缴存人与父母或子女为房屋共同买受人或房屋共有权人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以缴存人配偶名义购房的,缴存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缴存人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购房的,缴存人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以个人保证担保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担保人的条件是什么?

答:以个人保证担保贷款的,担保人须为财政全额拨款、财政统发或单位发放工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工。

问: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是如何划转的?

答:借款人购买预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划入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约定的资金监管账户。

问:购买现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是如何划转的?

答:借款人购买现售商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划入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中约定的售房单位的银行账户内。

问: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是如何划转的?

答:借款人购买存量房(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按约定划入监管账户内或售房人的银行账户内。

问:我市缴存人购买异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是如何划转的?

答: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异地购买自住住房,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或售房人的银行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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