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新时代实施宪法有关规定、处理民族事务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法律,也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法治举措。作为古丝绸之路上各民族往来迁徙、交往交流交融的咽喉要冲,甘州区将深刻认识和把握这部法律的立法定位、核心要义和实践意义,全面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纲”与“魂”,引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党百年民族工作的重大理论成果与实践经验凝铸为国家意志,把“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郑重写入条文,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立起了四梁八柱。这种“共同”的实践逻辑,与甘州历史底蕴血脉相连、深度相融,与甘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为我们今后规范开展民族工作、纵深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注入了澎湃法治力量。
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核心要义。学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重在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增进共同性”为根本方向。法律总则明确“国家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这就要求我们正确把握共同性与差异性的辩证关系,把增进共同性摆在突出位置,在尊重包容差异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是坚持以“五个认同”为思想内核。文化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甘州钟鼓楼巍峨、木塔耸云、黑水国遗址悠远,这些独特文化标识正是增强文化认同的宝贵资源。我们要以文化浸润人、以符号化人,让各族群众在感知中华文化符号中厚植归属感、自豪感。三是坚持以“交往交流交融”为实践路径。法律中强调要通过多种载体和途径来促进各民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甘州旅游资源丰富,每年接待数千万游客,为促进“三交”提供了良好条件和广阔平台。我们要充分利用文旅优势,把旅游过程转化为增进理解、加深共识的过程,让各族群众在流动中相识、在互动中相知、在共事中相亲。四是坚持以“共同繁荣”为发展目标。法律围绕产业、文旅、公共服务等作出具体规定。我们要把法律实施与全区中心工作相融合,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就业创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急难愁盼,让各族群众在共居共建共享中深化认同。
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贯彻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民族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以“四个发力”持续推动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一是在宣传教育上发力。构建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统筹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五史”宣传教育。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等活动载体,打造全方位、广视角宣传教育矩阵,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归属感与认同感。二是在互嵌共融上多向发力。充分利用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资源优势,打造一批“红石榴”互嵌式发展示范社区。常态化开展体验式、参与式青少年研学活动,持续增进情感交流。开发打造一批有影响、更优质的旅游促“三交”精品线路和景区景点,以文旅融合赋能各民族深度交融。三是在服务发展上精准发力。做强做优特色主导产业,培育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应好的农业经营主体,夯实“共富”基础。积极探索发展产业联合体,让各族群众在产业链上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实现各族群众互利共赢、增进民族团结。四是在基层治理上靶向发力。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行“四级七天”“一碗奶茶”等调解工作法,建强“红石榴调解员”队伍,及时化解邻里矛盾纠纷。常态化开展送法进社区(村)、进楼院活动,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高效能治理护航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