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28日数字报
张掖日报
2024年02月28日
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 姚媛丽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任务,乡村治理法治化是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保障,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从加强法治资源供给、完善纠纷调处机制、创新法治宣传、强化法治精神培养等方面,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加强法治资源供给,夯实法治基础。一是推动自治与法治相融合。乡村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是乡村治理法治化的前提,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治的基础性作用,既要结合各地实际研究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又要建立合法性审查的平台与机制,对自治规章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特别注重对限制村民权利、增加村民义务等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增强自治规章的法治效果,增强村民对自治规章和流程的信任度。二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优实体平台,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室等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加大标准化建设力度,提升服务水平,完善简化受理、审查、决定、指派、承办等制度,实行“立即援”“马上援”。优化公证服务,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林权等确权、流转提供公证服务,方便利益主体确权维权,有助于发挥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优势,激发要素活力。用好线上平台,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打造线上法律服务平台,或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接入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多功能整合、拓展法律服务覆盖面,实现矛盾纠纷线上调解、法律咨询线上答复,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采取“法律顾问(团队)+”服务模式,建立定点值班AB角互换和动态考核机制,从物质支持和精神鼓励等方面引导村法律顾问更好开展工作,方便群众找得到门、找得准人、找得对路。三是多层次培养法治人才队伍。在公检法司和部分直接涉法工作人员中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通过传帮带和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遵循法治要求、依法开展工作的能力,提升法治公信力,掀起尊崇法律的良好风尚。优化机制引进专业法治人才下沉基层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并注重开展现场式、案例式培训,利用线上“法律明白人”培训网校,聚焦乡村重点人群,着力培养一支素质高、结构优、法律熟、用得上的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

完善纠纷调处机制,保障基层稳定。一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织密织牢以乡镇党委政府为轴,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为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面的人民调解网络,实现矛盾纠纷梯次化解。注重调动站所、村“两委”、“两代表一委员”、法律顾问、治安户长、人民陪审员、村民代表、乡贤能人、“五老”人员等单位和个体多元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共画“同心圆”。二是畅通民情传递渠道。采取集中排查与日常排查相结合,接访与下访相结合,以镇(一级网格)为核心、村(二级网格)为单位、社(三级网格)为主体、党员十户联防长(四级网格)为基层延伸触角,建立民情责任区、民情快递员、民情快递单、民情连心卡、民情台账、民情满意度测评的“一区一员一单一卡一账一评”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畅通民意渠道。三是创新多元调处机制。坚持急事速调、要事联调、难事商调的原则,分类调处、精准诊治。处理好乡村法治与优秀传统文化的关系,在法治调节中运用社会公德、民间习俗、社会规则等,既能达成调节,又能司法确认,实现更好调节效果。建设调处阵地,村调委会有人员、有场地、有标识、有制度,推动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对参与调节人员根据纠纷调节效果给予物质等奖励,激发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

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提升法治意识。一是紧盯群众需求精准化宣传。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村宅基地等方面,采取重点突破、分类施教的方式,常态化推进“法律进乡村”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的普法宣传队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过程中宣传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将宣传折页、宣传物品送到农户家中,向农户宣传法律援助政策措施,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在乡镇、社区、广场,利用赶集及重大节假日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二是注重阵地建设全方位宣传。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乡村建设规划,利用新建的文化广场、长廊、休闲娱乐场所,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特别是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等场所,扩大法治文化覆盖面,引导群众抬头学法律、低头思行为,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法治意识。三是发挥技术优势高质量宣传。运用现代网络和数字技术,拓宽宣传覆盖面,创新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普法部门借助抖音、快手等平台,拍摄播放普法短剧、微视频等,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渗透力,逐步强化群众遇事信法、找法、用法的观念。

(作者单位:高台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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