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讯 近日,临泽籍农民工刘某等10人向临泽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反映2024年在某公司承建的某建筑工地务工,期间工资10.03万元被拖欠,今年春节前该公司给每位农民工发放价值1120元的白酒抵顶工资的问题。
接到反映后,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高度重视,在了解情况后及时通知住建部门及涉事劳务分包公司陈某进行调查取证,经核查反映情况属实。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办法》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及时纠正了违法行为。现场对抵顶物品进行了回收,清算兑付刘某等10人工资10.03万元;并对项目建设方及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出警告,要求加强项目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监督管理。
近年来,临泽县工程建设领域个别工程项目出现工程款、劳务费不同程度以酒水、餐饮券、加油卡抵顶的情况,劳务分包公司及工程承包人又发放给务工的农民工抵顶工资问题。《工资支付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实物抵顶工程款、劳务费、机械费用属公司之间平等主体债权债务自愿化解方式,而农民工工资属提供劳动服务所得报酬,为家庭生计主要来源,以实物抵顶属于违法行为,且有违社会道德。
(顾永斌 白志杰 张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