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甘州区憬栖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博星与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326号仲裁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2026)326号的仲裁请求为: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1月12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欠付的劳动报酬共计13900元;二、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25年12月13日至2026年1月31日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共计18000元;三、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因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人民币9000元,以上合计:409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开庭时间为2026年11月16日下午3时,开庭地点为张掖市甘州区滨河新区人民公园东侧甘州区人社局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届时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甘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